Human Rights Policy and Implementation Status

人權政策及執行情形

本公司遵守全球各營運據點所在地之勞動相關法規,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,支持《聯合國全球盟約》、《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》等各項國際人權公約所公認人權標準,充分體現尊重與保護人權之責任,有尊嚴的對待及尊重一切受薪同仁,不論正職人員或契約人員等。
 
本公司並遵守我國兩公約之規定,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,打造不分種族、性別、語言或宗教等自由尊重的工作環境,以我們核心價值「真誠、積極、共好、永續、創新」共同創造企業永續的理念。本公司人權政策適用範圍包括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、合資公司、供應商、合作夥伴及其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集團關係企業組織。

一、落實行動摘要
與人權相關項目 內容
保障職場人權、多元化和性別平等 本公司訂有與人權相關規定的辦法守則,分別有「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」、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、「員工行為準則」和「性騷擾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戒處理辦法」,對於職場不法侵害零容忍,公司尊重職場人權,員工不因性別、種族、階級、年齡、婚姻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出生地、容貌、五官、身心障礙等,而有差別待遇或任何歧視。
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勞資雙方共同努力營造一個有尊嚴、安全、平等、免於騷擾的工作環境,本公司除了成立ISO14001環境管理推行委員會,並有OHSAS18001暨TOSHMS推行委員會,透過委員會之運作,確立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政策符合現行的法令規定。
員工福利多元化 員工紅利部份,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,應提撥百分之一以上為員工酬勞;員工生日提供慶生禮品,員工婚喪喜慶也有相關的補助規定;每學期提供員工子女獎學金,獎勵員工子女努力認真學習;本公司不定期舉辦年度旅遊及健行等活動,讓員工能充分享受到公司提供的團康活動。
關懷員工身心健康,培養員工向心力 本公司支持並協助員工要維持身心健康及工作生活平衡,除了雇用前體檢及雇用後的定期健康檢查外,並不定期有家庭日、員工旅遊、健行等活動,另外為獎勵員工持續服務、奉獻心力,另訂有員工服務年資獎勵辦法,以期培養員工與公司間的深厚感情。
促進勞資和諧,支持工會及福利會運作 本公司支持員工依法籌組及加入工會行使勞動權,另外也成立「財團法人永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」,除了勞資雙方定期舉行會議座談,保持暢通的溝通管道外,本公司也按法規規定,定期提撥福利金給職工福利委員會,以期致力創造勞資關係和諧的永續企業文化。
 
二、勞資關係
  1. 員工福利措施:
    • 員工酬勞分配依據公司章程: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,應提撥百分之一以上為員工酬勞,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。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出席過半數通過,並向股東會報告。
    • 本公司為謀求同仁之權益及推行各項福利業務,自1987年起即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,推行各項福利措施。
    • 福利委員會每年決定員工生日紀念品內容,並發放給員工慶生。
    • 員工有婚喪喜慶,依福利委員會的婚喪補助辦法領取相關補助,以減輕同仁之負擔。
    • 為鼓勵員工子女勤奮好學,員工所屬子女其在校成績合於獎勵標準者,均可以申請獎學金補助。
    • 為獎勵資深優良之員工謀求員工生活之安定,若有購屋需求可依員工購置住宅補助辦法向福利委員會申請補助。
    • 為提升員工語文能力並減輕同仁負擔,可申請語言進修補助。
    • 為增進同仁間情誼,福利委員會不定期舉辦旅遊及健行活動,並依活動性質提供補助。
    • 若有社團成立可依社團補助辦法申請補助。
    • 公司提供中餐伙食費用。
    • 為獎勵員工持續服務,達到一定服務年資的員工皆有實質獎勵。
    • 實施員工入股分紅制度,讓員工分享經營成果。
    • 每年依規定實施員工健康檢查。
    • 本公司依規定有聘請護士和醫師來駐廠,提供員工健康管理問題諮詢,以提升職場勞工健康服務之環境。
    • 每月從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0.15%之福利金。
    • 有下腳變賣時提撥40%之福利金。
    • 每月定期提撥給工會補助金。
    • 本公司與壽險公司簽訂團體保險契約,提供員工在工作與生活的基本保障,讓員工於職場環境中安心工作。
    • 給予員工有薪生日假,鼓勵員工在生日期間放鬆身心及慶祝屬於自己的節日。
  2. 進修訓練:
    • 本公司為提昇人力資源素質與發展優勢,提供內部訓練及外部訓練,使全體同仁不斷吸取新知、充實本職學能,本公司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教育訓練支出總費用,二年度分別皆為新台幣68萬元。另外公司對員工的安全與衛生環境十分重視,除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外,每年也會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訓練。截至2023 年12月31日止,本公司舉辦專業職能、通識訓練、安全衛生等教育訓練課程之總訓練為445人次,總訓練時數為2,486.5小時。
  3. 退休制度:
    • 本公司自1987年起即依法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,按月提撥薪資6%之退休準備金,存放於台灣銀行專戶保存,已有符合退休條件之員工多人已依法辦理退休,此外並設有資深員工獎勵辦法及退職金辦法等。
    • 自2005年7月1日起,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,按其每月薪資6%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。
    • 本公司有訂定退休方面管理辦法,相關規定內容如下:。
      1.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自請退休:
        • 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。
        •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。
        • 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。
      2. 員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:
        • 年滿六十五歲。
        •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,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。
        • 退休金之給與標準。
      3. 員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下:
        • 按其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,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,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,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,未滿半年以半年計,滿半年以一年計。
        • 依規定強制退休之員工,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,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。
        • 退休金之基數標準,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之平均工資。所定退休金雇主如無法一次發給時,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分期給付。
  4. 勞資協議:
    • 本公司與企業工會有簽訂團體協約,相關說明如下:
      1. 團體協約自1990年開始簽訂,期間歷經多次增修,最近一次簽訂團體協約的年度為2012年。
      2. 因應環境變化及營運調整,對於團體協約內容皆有逐步討論,近期已召開4次勞資會議進行協商。
      3. 團體協約約定內容主要是對於工作時間、工會活動、會議、勞資爭議、工資獎金、請假、雇用與資遣、退休撫卹福利、勞工教育等勞動條件均有明確之約定。
      4. 參加本公司企業工會的員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,共有172人,佔本公司員工的比例為92.47%。
      5. 最近一次簽訂的團體協約的有效期間,在尚未簽訂新團體協約時持續有效。
  5. 員工權益維護措施及情形:
    • 本公司勞資間溝通管道順暢無阻,每年皆會舉辦勞資協議,勞資雙方會針對主要議題進行溝通及討論。
    • 人事制度及規章皆依照勞動基準法之規定,員工加班及請假等皆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。
    • 公司已設立勞工退休金監督委員會,公司除依規定提列適足的退休金放在臺灣銀行帳戶,並每年依規定召開退休金監督委員會議,確保其適用舊制退休金的員工,在退休時可領取應得的退休金。
    • 員工若有不法之侵害,有相關懲處辦法及申訴管道。
  6. 近年管理職女性主管占比:
    • 2023年 2022年 2021年
      5.56% 4.17% 3.03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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